2008年10月,省政府建立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广东成为国内首个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省份;2009年5月,《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颁布实施,这是国内首个明确规定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地方政府规章;2010年2月,《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颁布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实施的区域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珠三角九市在全省率先统一执行机动车第四阶段(国Ⅳ)排放标准,率先统一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率先统一实施机动车在线检测工作。此外,根据广东工业锅炉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新标准、新方案,珠三角地区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工作锅炉深化治理工作、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电厂脱硝除氮工作。2010年3月25日,省政府与环保部签署了《共同推进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合作协议》,决定从八个方面合作,努力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环境保护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和示范区。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珠三角地区将制订实施更为严格的行业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年珠三角地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2012年底,珠三角地区全部完成在役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设施改造;全部完成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